一、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或少见的、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
二、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同时或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不能诊断或无法解释病因的病例。
三、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村、社区、街道、集体场所(学校、幼儿园、工地)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相继出现5例以上。
四、本区域内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境外输入传染病或5年内从未报告过的或国家宣布已经消除的传染病。
五、如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且属实,均需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泰山区疾控中心、卫健委报告,并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审核确认,并向本单位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如在午、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出现以上情况,首诊医生必须立即电话报告总值班人员,由总值班人员依次通知网络直报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并做好上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