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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相关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15 9:30:25

护士分层管理制度

1. 护理部对护士实行按学历水平、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和个人能力分层级上岗。设立护士长领导下的责任组长或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辅助护士四个等级。每个层级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层层指导,共同负责患者的整体护理工作。

2. 护理人员分层不分等,实行整体护理责任包干制,不同层级护士合理搭配,每个责任小组一般负责1520位患者,根据每位护士的资历和能力及患者病情不同分管28位患者。保证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由责任组长负责安排每天工作计划,护士长验证实施效果。

3. 各责任小组对患者提供连续、全程、全方位护理服务,按照每位护士分管患者数量、工作质量及满意度确定绩效工资。分配依据是工作岗位性质、工作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护理工作质量。

4. 建立层级护士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流程、工作内容,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质控管理,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 实行护士分层级培训及考核制度,每年制定各层级护理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计划,按计划落实培训及考核内容,并把结果纳入护理人员技术档案。

6. 建立护士排班系统,了解各病房排班情况,并根据各科床位使用情况进行人员调配。病区按护理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排班,增加高峰工作时段、薄弱时间段、夜班的护士人力,提高各班人数,确保技术力量均衡性,保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的落实。

7. 建立护理部领导下的三级垂直管理体系,根据责权统一原则,将护士的层级与职称晋升、奖金分配等相结合。

护理人力资源编配制

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是完成护理目标的关键,护理部对护理人员根据医院发展总体目标进行编配,更新和转变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调整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强调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原则,合理规划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实现人力资源规范化,使人力资源编配制度更加合理,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益,以达到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服务的目的。

1. 编配依据及原则

1.1 根据病区的床位及任务,护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人员配备的总数及不同层次人员的数量。

1.2 人员数量和结构满足患者的护理需要。病房护士的配备应当遵循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的要求,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应当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1.3 根据护理岗位职责技术要求,调整护理队伍能级结构设置,体现不同资历、不同职称层次得到合理编配,优化人才组合。注重职称和能力的合理配置,从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方面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1.4 建立并实施护士层级管理制度,落实各层级护士的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培训和晋升标准,促进高年资高学历护士合理配置,以充分发挥护理人才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益。

1.5 根据护理专业发展服务对象变化以及医院功能的拓展动态调整人员编制。

2. 实行弹性护理排班制度

2.1 保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配备适当人力,保障护理工作质量与安全,班次相对稳定并有一定弹性,有利于随时调整,保证在岗护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保证工作质量并达到公平、公正,人力运作的最佳效果。

2.2 需要24小时持续性工作的临床护理岗位应当科学安排人员班次;护理工作量较大、危重患者较多时,应当增加护士的数量;护士排班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护理。

2.3 根据劳动法、医院及护理部的政策和规定实施。

2.4 重视组织效率,有效使用护理人员。

2.5 遵循公平统一的原则。

3. 建立规范的培训体系,提高专业技能

针对护理专业的特点,完善护士继续教育,根据护士知识、技术和能力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终身培训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为护士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在职教育,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对新职工进行全院轮转,使高学历的年轻护士快速成长,积极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成人教育,提升护理队伍的学历和职称,鼓励开展护理科研,提高整体护理素质。加强护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对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

4. 完善后勤保障体系,减轻临床护理工作负荷

对于护理人力资源的紧张情况和护理工作的高负荷压力,医院予以高度重视,并提供物资供应系统、行政及后勤系统等,为全院各病区提供保洁、送检、陪护等全方位服务,有效减少护理人员的非护理工作时间,缓解人力不足带来的临床护理工作压力。使护理人员不再从事非护理专业的事务,更为有效的利用护理人力资源,体现了护士的劳动价值。

5. 完善各项福利待遇和激励机制

根据医院岗位需要,依法聘用合同制护士的工资待遇。完善各项福利待遇,制定聘用护士薪酬标准,提供医疗养老保险、带薪休假等待遇。坚持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原则,各病区每月评选出最满意护士,在科室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评选优秀护士、先进个人等荣誉,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发挥聘用护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避免聘用护士流失。

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及时补充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的缺失,确保突发事件以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应急调配。

护理工作沟通协调制度

1. 加强与医务、药剂、后勤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增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护理行为。

2. 定期双向协调沟通遇有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3. 了解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更好地配合工作。

4. 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5. 每月汇总与各部门相关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保证临床护理工作。

6. 随时保持联系,保证沟通畅通。

7.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医护沟通制度

为了保证医护人员之间能够进行有效沟通,避免造成医疗事故和诊疗差错,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的救治,特制定医护沟通制度。

1. 注意培养医护人员自身积极向上的人格和稳定的情绪,养成良好的行为模式,保持良好的心态,经常设身处地替对方着想。医护人员对自己的不良情绪要及时发现,随时进行疏导和矫正,不要把个人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

2. 医护之间相互信任、理解与尊重,充分认识对方的作用、承认对方工作的独立性和重要性。医护双方均要掌握一定的沟通方法和技巧。在沟通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学会分析信息的来源、时间和内容,必要时应进行认真的核实。

3. 加强书面沟通的规范管理,护理病历应与医疗病历记载一致。

4. 各临床医生开出医嘱、检查单、手术通知单后,护士执行时要检查医嘱、检查通知单各项目有无填全、是否得当,必要时发出疑问,以免发生差错。

5. 护士要正确、及时地执行医嘱,同时判断医生医嘱是否正确。对错误医嘱,护士应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师沟通,确保正确的患者在正确的时间实施正确的医嘱。

6. 在紧急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的医护沟通

6.1 医师经临床诊察后,确定要立即实施紧急救护。

6.2 护士执行前对使用药物、剂量、用法须向医生重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执行完毕后告知医生。

6.3 护士随时将抢救使用的药物、剂量和时间记录在抢救用药记录本,急救结束后6h督促医生补记下达的口头医嘱

6.4 各种抢救药物的安瓿、输液或输血的空瓶、空袋及输液、输血用具用后要统一集中在一起,以便抢救过后进行查对。

7. 值班护士要经常巡视病房,观察病情变化,发现患者病情有变化时及时向值班医生汇报。

8. 实行护士长跟随科主任业务查房制度,有助于解决患者的医疗、护理问题,可以加深专业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医护之间的合作关系。

患者转科交接制度

1.对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医生须评估患者病情;根据转科医嘱,护士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并将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

2.危重患者由护士和医生护送,随带患者病历未用液体至转入病房,做好床头交接班。

3.保证转运工具功能完好,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安全,酌情备带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4.转入科室在接到患者转科通知后,护士立即备好备用床及必需物品。

5.患者入科时,护士应主动迎接并妥善安置患者。

6.认真评估患者,转出、转入双方必须做到六交清:患者治疗交清;患者病历资料交清;患者生命体征交清;患者身上各种导管交清;患者使用各种仪器交清;患者皮肤情况交清。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床号、姓名、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 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4. 对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语言交流障碍、ICU新生儿、手术室、急诊室等患者,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 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责任护士巡视过程中定期查看腕带是否佩戴正确,松紧是否适度,有无脱落、污秽、字迹模糊等现象,必要时及时调节、更换;床头交接班时重点进行手腕带的交接;如患者需转运,转出科室护士与转入科室护士双人核对手腕带上的内容。

6. 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7. 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8. 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护理质量控制组每月进行督导并有记录。

护理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1 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1.2 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1.3 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1.4 非紧急抢救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1.5 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1.6 每周定期大核对医嘱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医嘱重整后需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1.7 护士长每周参与医嘱总查对至少一次。

1.8 医嘱查对后,护士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签全名,不得代签。

2.服药、注射查对制度

2.1 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

2.1.1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2.1.2 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过敏史。

2.2 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时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静脉给药时要注意药液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缝。

2.3 用药前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2.4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应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2.5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2.6 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录。

3.输血查对制度

3.1 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2名护士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或门诊号、血型(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3.2 输血前2名护士持血袋、申请单详细进行核对,核对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质量是否异常。

3.3 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血液质量(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破损)、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剂量、血液种类、血型及交叉配血的各项内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确保输血安全。

3.4 输血完毕,血袋交回输血科,低温保存24h

4.饮食查对制度

4.1 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患者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4.2 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4.3 开饭时,在患者床前再查对一次。

5.供应室查对制度

5.1 包装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5.2 发放无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效果。

5.3 回收物品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给药制度

1. 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及时准确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2. 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3. 严格执行三查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有效期、过敏史

4. 口服药做到发药到生活能自理病人的手,同时做好各种特殊药物的用药宣教,定期检查服药落实情况,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发药到口。

5. 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 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7. 所有药物必须按药物保存温度、是否避光等要求进行保管。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8. 抢救车的药品必须定量定位、标签清晰,每天检查,保证随时急用。药物管理责任人每月检查所有药物的有效期、药物是否受潮、变色、沉淀和标签模糊等。

9. 加强毒麻药物和精神药物的管理,严格执行毒麻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要求,如发生毒麻药品遗失,必须及时报告。

10. 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11. 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12. 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3. 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4. 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5.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5.1 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5.2 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

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5.3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

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5.4 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5.5 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6. 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7. 无陪护病房严格落实出入病室管理制度,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8. 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9. 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护士长为科室护理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全科护理活动质量与安全,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护理风险管理意识。督促科内人员及时发现处理护理缺陷及违规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主管职能部门。

2.每月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分析,对本月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与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协调护理工作与相关科室、部门的衔接,发现问题共同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改进与反馈。

3.如发生护理缺陷、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防止损害扩大,同时妥善保管好书证和物证,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根据事情轻重,在3天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与防范措施。

4.遵守基本护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提高护士职业素质、服务技能和沟通能力,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及时化解护患纠纷与矛盾。

6.对意识不清和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加强安全保护,严防摔伤、烫伤、压疮等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7.加强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8.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各项护理记录。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制度,病历柜随时上锁。

9.保持病区各种设施设备及环境安全,如:电器、门窗、玻璃、床架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伤,及时维修。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开水房及库房的门应随时上锁;危险物品及药品妥善保管;抢救用物和抢救药品固定放置,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10.注意消防安全,保证消防通道通畅。任何人,任何时间内不能阻塞消防通路。

11.无陪病房严格出入病室制度,进出病房随手锁门。除本科人员、进修及实习人员外一律不能进入病区内。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入病区须征得护士长的同意。

12.患儿玩具应选用较大不易误吞的、橡胶或塑料制品、禁止玩弄刀、剪、玻璃易破损的物品,任何针头、刀剪、玻璃等锐器在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点检查,不能遗留在病室内,工作人员工作服上不要使用大头针或别针,以免刺伤患儿。

13.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14.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1.特级护理

1.1 要求: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1.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1.1.2 重症监护患者;

1.1.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1.1.4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1.1.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1.1.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1.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2 护理要点:

1.2.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1.2.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1.2.3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1.2.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1.2.5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1.2.6 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2.1 要求: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2.1.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1.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2.1.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2.1.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 护理要点:

2.2.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2.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2.2.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2.2.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3.1 要求: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3.1.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3.1.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2 护理要点:

3.2.1 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3.2.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2.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3.2.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4.1 要求: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4.1.1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4.1.2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4.2 护理要点:

4.2.1 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2.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4.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2.4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护理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 各科室由护士长安排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履行职责。

2. 根据科室情况实行APNAN排班,在此基础上实施弹性排班,根据各时段工作量变动情况合理调配本科室护理人员。

3. 各科室需设立一线、二线听班,听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一线听班在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到位,二线听班1小时内到位。在突遇护理工作量骤增,本班护理人员难以应对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立即启动一、二线听班,协助完成相应工作,保证护理质量。

4. 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进入病区,阅读交班记录及相关护理文书。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5. 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去。各班必须写好交班记录,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6. 实行床边交接班,交接不清不得下班。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的问题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7. 交班内容:

7.1 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

7.2 医嘱执行情况、各项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及后续工作。

7.3 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皮肤情况,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7.4 备用、贵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的数量,器械、仪器的数量、功能状态等。

7.5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查看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8. 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当日当班护理人员均应准时到会,认真听取夜班交班报告,交接内容及要求如下:

8.1 夜班护士汇报患者情况,对危重患者要重点交接,汇报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8.2 护士长布置当日重点工作,传达各项会议精神。

8.3 在保证交班质量的基础上,晨会交班应于15分钟内结束,小讲课日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应影响正常护理工作。

9. 遇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9.1 遇紧急情况或抢救时(可在紧急情况或抢救结束后进行交接班)。

9.2 交班或接班人员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交接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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