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医院的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办法》等要求,编制《泰安市中医医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制度体系、工作机构、机构概况等机构基本信息;
(二)机构标识、人员标识、设备及技术许可、重点研究平台、价格等资质标识信息;
(三)交通引导、内部导引、公卫措施、安全警示、应急指引等环境引导信息;
(四)服务时间、专业介绍、就诊须知、住院须知、预约诊疗、检查检验、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流程等诊疗服务信息;
(五)招标采购、行风建设、依法执业自查、医疗秩序、投诉途径、纠纷处理等行风与投诉信息;
(六)健康科普、健康教育等科普健教信息;
(七)咨询服务、收费查询、医保服务等便民服务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
三、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泰安市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8号
办公时间:8:00—11:45,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 编:271000
四、信息公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8-6110178
传真号码:0538-6110177
电子邮箱:taszyyy@163.com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医院网站主动公开信息(http://www.tazhongyi.com);
(2)本单位通过泰安市东岳大街58号设有信息公告栏、公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4)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泰安市中医医院”公开信息。
六、其他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本单位将根据更正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