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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4-8-5 10:11:38

1、确定泰安市中医医院为本市唯一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医院;

2、降低中医医院医保住院病人住院起付标准20%,降低中医药个人首先自付比例10%

3、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最高可报95%

4、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及医院自制制剂纳入医保,且在医联体内互用;

5、中药配方颗粒首付15%后纳人医保报销;

6、部分治疗性针灸、康复理疗项目加入医保目录,同时开通创新型中医适宜技术价格审批绿色通道;

7、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

8、中医医疗机构优先纳人医保定点,优先实现多地联网结算;

9、支持“互联网+中医药”健康发展,推进中医药慢病管理专区建设;

10、加大对中医院的预算措施,保证政策落地惠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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