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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
发布时间:2024-8-5 10:18:09

什么是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是为减轻因年老、疾病、伤残等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需要长期照护所产生的经济及精神负担,从而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

职工长护险交多少钱?

筹集渠道:资金主要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等渠道解决。

筹集方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助资金每人每年10元、个人缴费(含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0元。

长护险的申办条件有哪些?

重度失能人员。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六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待遇或享受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护理项目和费用待遇或第三方机构已支付护理待遇的除外),按照国家评审标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国保办发〔202137号),达到长期失能等级3级、4级、5级(分别对应重度失能一级、二级、三级)的失能人员。

重度失智人员。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精神障碍除外)导致重度失智,生活不能自理,基本情况稳定,需要长期护理,按照《泰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失智评定表》评分小于或等于9分的失智人员。

长护险申办流程是什么?

评估申请---定点护理机构初筛---审核及结果反馈

参加“长护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选择机构护理的参保人员:重度失能及重度失智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及照料护理费用,护理保险资金支付比例90%,个人自付比例10%

选择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

1、机构上门医疗服务。失能(失智)人员按照等级标准享受服务次数和服务项目,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由个人承担10/次。

2、生活照料服务。重度失能一级、二级、三级每人每天分别按15元、16元、17元的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门诊慢性大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不得同时享受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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